2017年底,水資源稅改將擴圍至北京、天津等九地。實際上,改革就是要讓經濟杠桿真正發揮作用,促使洗車、洗浴等行業轉變用水方式,增強各社會主體的節水意識和節水動力。而從市場層面看,據E20研究院觀點,水資源稅的改革,將強力釋放再生水、海水淡化、供水漏損控制等市場。
當前,我國水資源稅擴大試點進入2018年第二個征期。這也意味著,頭頂“綠色”標簽的水資源稅改革再次闊步向前。而在諸多資源中,水資源無疑是制約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
水資源稅開征后,取水行為由原來的繳費模式轉為新的繳稅模式。據了解,我國水資源分布不均衡,北方水資源緊缺,尤其華北地區供需矛盾較大。在此背景下,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總結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北京等9個省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此次試點擴圍地區,其水資源豐枯程度不一、取用水類型多樣,具有一定代表性。
另據三部門《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征稅對象為江、河、湖泊(含水庫)等地表水和地下水。按照不同取用水性質實行差別稅額。此次改革試點過程中,按照差別征稅模式,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響社會基本用水需要。但對超采區取用地下水、超計劃用水加倍征稅,在超采區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業負擔將有所增加。具體來看,試點省份最低平均稅額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
對特種行業取用水,從高確定稅額。此次改革試點大幅提高了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和滑雪場等特種行業的稅額標準。與此同時,納稅人超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計劃(定額)取用水量,在原稅額基礎上加征1—3倍。可見,對超采區取用地下水、超計劃用水加倍征稅,在超采區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業負擔將有所增加。
以往對水資源是收費的形式,目前費改稅的試點擴大也是稅收規范化的表現。不少人擔心,進行水資源稅改革后,居民的水費會漲價嗎?按照“稅費平移”原則,整體算下來“稅”“費”變化并不大。也就是說,費改稅后,水資源稅的征收方式、稅額標準基本延續了水資源費現行規定,不會影響居民和一般工商業企業用水價格。因而水資源稅并不會影響自來水價格。
綠色稅改紅利已初步顯現。改革實施首月,試點省市共有超過3.8萬余戶水資源稅納稅人按期完成申報,入庫稅款超過10.94億元。實際上,增加收入的意義并不大,但生態意義、綠色意義很大。為此,水資源稅還適當賦予地方政府確定具體稅額等管理權,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政策,調動地方積極性。
試點以來,企業節水意識普遍增強。從“費”到“稅”,一字之差,不僅征收部門從水利部門改為了稅務部門,還增加了“強制性”。而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稅收更具剛性和約束力,改革就是要讓經濟杠桿真正發揮作用,倒逼高耗能企業節水。通過擴大試點,將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
稅收管理更加透明規范,有效促進了水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為試點地區綠色發展提供了“源頭活水”。考慮到征稅后對企業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將促使企業加大節水投入。在此期間,愈發增強的污水處理技術與節水需求,將隨著政策的推進大幅增強節水市場的景氣度。水處理產業鏈中中水回用、膜處理設備、節水板塊也將因此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