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并政辦發〔2018〕31號)要求,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工業企業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工作。
一、工作任務
(一)實施工業企業廢水治理提標改造工程,確保太原市劣Ⅴ類水質斷面控制單元內所有工業企業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地表水Ⅴ類標準,其他污染物達行業特別排放限值。煤礦外排礦井水達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
(二)集中處理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不銹鋼產業園區、清徐經濟開發區等3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對現有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標改造,確保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地表水Ⅴ類標準。
二、時間安排
(一)太鋼工業廢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節水減排項目在2018年10月完工,確保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地表水環境質量Ⅴ類標準,其他污染物達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不銹產業鋼園區污水處理廠,2018年10月底前完工,確保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地表水環境質量Ⅴ類標準。
(三)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的太原金世紀陽光水凈化有限公司、陽曲縣污水處理廠和清徐經濟開發區的清徐縣污水處理廠,冬季保(提)溫工程于2018年10月底前完工,提標改造工程在2018年12月完成前期工作并開工建設,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確保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地表水環境質量Ⅴ類標準。
(四)全市所有煤礦外排礦井水達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提標改造工程,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運。
(五)其他工業企業廢水治理提標改造工程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運。
三、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環保局、各環保分局和市環境監察支隊要把工業企業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工作作為今年全面改善省城環境質量工作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對所監管的工業企業進行逐一全面檢查,進一步核查外排工業廢水的達標排放情況。組織所監管工業企業制定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工作計劃和推進方案,逐一確定每個企業的改造方案、完成時限,確保按期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對未按期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廢水超標排放的工業化企業,要依法采取停產治理措施。
(二)各有關工業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工業廢水治理設施的運營管理,對現有工藝進行認真論證,制定提標改造實施方案,落實改造資金,制定時間計劃,倒排工期,責任到人,分解落實任務,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組織有力,實現外排廢水達標排放。
(三)建立定期調度制度,調度工作實行專人負責,每月按時上報各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進展情況。各環保分局、各縣(市)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認真填報《太原市工業企業外排廢水達標情況基本信息表》,于6月25日前報市環保局總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