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安徽等省份普降大暴雨、特大暴雨,雨量大,雨期持續長。長江及淮河、鄱陽湖、太湖、巢湖等江河湖泊均超警戒水位,較長時間呈高水位滯流緩流態勢,流域洪區蓄洪區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因遭洪水肆虐、浸泡、泥沙淤積,不同程度毀損。以筆者所在的安徽省肥西縣為例,全縣共77個農村污水處理站點,有的站房、廠區設施被沖毀,有的動力設備被泥沙淤積、洪水浸蝕生銹,有的附屬濕地(氧化塘)水生植物腐死、壩堤毀壞嚴重,76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幾乎停運。
洪水退后,相關市縣生態環境部門迅速采取措施恢復設施運行。筆者認為,可以此次污水處理設施修復為契機,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進行整改規范。
農村污水處理是農村水污染防治的有效組成部分。近年來,各地利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美好鄉村建設等有利時機,建設了各具特色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但是,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起步晚、基礎脆弱、項目體量小,在運管、維護、保障、規范、提升等方面都有較大完善空間。有關地區不妨抓住水毀設施修復機會,綜合施策,消除陳苛,同步施治,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能力,切實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
可本著“統籌規劃,效果至上”原則,以縣為單位,對已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重新審視。查清已建設施毀損情況,統籌考量,以需定策,分類施治。對修復難度小、實際又需要、環境敏感的已建設施,可采取保留措施。對修復投入大的,可以就近并入他村污水處理設施。對污水產生量不大的分散村莊,可就地利用。對可以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采用“納入法”。據測算,人口集中的中心村、距城鎮污水處理廠或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3公里范圍以內的村莊,宜鋪設污水管網或用硬化暗渠,將污水接入附近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省錢省工又確保治理效果。小區化管理的村莊,宜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地勢較復雜的村落,宜建分散式無動力或生態式處理設施。應鼓勵集中居住的相鄰規模村莊共建共享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做到集中與分散處理的最佳結合。
明晰責任是實現污水處理設施恢復和規范運維的關鍵。各地應結合污水處理設施恢復與整治工作,理順關系,厘清責任。按“村建村管”“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村莊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維可由村負責,鄉鎮政府負管理責任,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執法、督查、監測、技術服務,建立縣統籌領導,鄉鎮、部門、村協作聯動,機制順暢的運行保障體系。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是普遍難題。由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具有規模小、點多分散等特點,可由縣政府牽頭,以縣或幾個鄉鎮為單元“打包”招投標,優選具備運營認證資質和專業技術力量的第三方,全權委托運維管理,有關部門加強對委托單位的考核、監督,解決“業外人干業內事”問題,確保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得好、管得好、運行好、效果好。
來源:中國環境報